哈密市豪普矿业有限公司新疆哈密市木头井子Ⅱ号铁矿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

发布时间:2023-07-20 | 浏览人数:465人

机构名称

北京国泰民康安全技术中心

资质证号

APJ-(京)-020

项目名称

哈密市豪普矿业有限公司新疆哈密市木头井子Ⅱ号铁矿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

报告提交时间

2023.05.25

业务范围

民爆

项目类别

现状

安全评价过程控制情况

安全评价报告编制过程

项目组长

技术负责人

过程控制负责人

刘伴松   

石邵美

朱延民

报告编制人

报告审核人

刘伴松  马修利

李永刚

安全评价项目参与人

安全评价师

注册安全工程师

技术专家及技术人员

石邵美1500000000100190

朱延民0800000000103310

李永刚0800000000101274

马修利1100000000303551

杨旭业1800000000301345

刘伴松0800000000203561

李永刚65070036848

石邵美11110103870

马修利651101134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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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项目现场开展工作情况

现场勘察人员

勘察时间及任务

刘伴松  马修利

2023.4.15现场检查

安全评价项目简介

哈密市豪普矿业有限公司注册成立于2007年01月22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2201798151165H,住所:新疆哈密市伊州区铁路16街2栋西C门17层,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黄益威,注册资金:肆仟贰佰肆拾万元整,经营范围:非煤矿山矿产资源开采。(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金属矿石销售;选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哈密市豪普矿业有限公司新疆哈密市木头井子II号铁矿位于哈密市东南160千米,行政区划隶属哈密市伊州区管辖。中心地理坐标:东经:94°41′20″;北纬:42°03′25″。G30高速公路从矿区东北通过,直线距离8千米,由哈密市经G30高速行至沙泉子后有矿山简易矿区道路通至矿区,交通较为便利。矿区地处戈壁荒漠,属低山丘陵地貌,基岩裸露,植被稀少。气候属典型的大陆性气候,夏季酷热,*气温可达40℃;冬季寒冷,*气温可达-30℃左右,每年十月下旬开始降雪至第二年四月融化。矿区人口稀少,无工业,无农业。矿区水源在沙泉子,其他生产及生活物资需外地提供。

哈密市豪普矿业有限公司新疆哈密市木头井子II号铁矿处于采矿阶段,取得采矿许可证,采矿许可证编号:C6500002011112110124028,有效期至2023年5月31日;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编号:(新)FM安许证字【2020】L019号,有效期至2023年7月24日。哈密市豪普矿业有限公司与新疆勇昌爆破工程有限公司(资质等级“四”级)签订《爆破施工合同书》(合同书见附件),爆破施工合同书约定哈密市豪普矿业有限公司新疆哈密市木头井子II号铁矿所有涉及爆炸物品的购买审批手续以及购买、运输、押运及爆炸物品的使用等工作均由新疆勇昌爆破工程有限公司承担,新疆勇昌爆破工程有限公司派驻新疆哈密市木头井子II号铁矿爆破工程技术人员1人、保管员2人、安全员2人、爆破员3人,爆破作业人员经过公安部门考核,取得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持证上岗。

哈密市豪普矿业有限公司新疆哈密市木头井子II号铁矿区位于哈密市东南160km处,G30高速公路从矿区东北通过,直线相距8km。该公司铁矿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周围为山丘戈壁。炸药库东南距离办公生活区320m,距浙江首丰项目部435米,距井口>500米,距地磅房>500米;炸药库西南距通信塔270m;炸药库东距废弃空房子220米,安全距离内无影响库区安全的民居、高压线、公路、铁路等。

库区建有炸药库1栋、雷管库1栋,两库房设置在同一库区内,两库房相距50m,两库房之间设有防护屏障。炸药库设在库区的东侧,雷管库设在库区的西侧,两库房相距50m;雷管库设有发放间,雷管库发放间与雷管库联建。库区周围设三层铁栅栏围栏,铁栅栏围栏的高度>2.2m,铁栅栏围栏上均设有防攀越的蛇形网,铁栅栏围栏距各库房外墙的距离>10m。距库区铁栅栏围墙10m以外设有防冲撞土堆。库区报警值班室设在库区外的安全地带,距雷管库110m、距炸药库90m,值班室朝向库区方向设有防护土堤,值班室周围设有高度>2米高铁栅栏围墙。库区设有防雷、防静电、消防设施等,库区有巡守人员及守卫犬日夜巡守。

评价项目其它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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