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泰蒙矿业有限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法人独资),成立于2003年12月22日,法定代表人姓名为杨炳军,公司住所位于内蒙古兴安盟科右中旗孟恩套力盖铅矿区。公司经营范围为银铅矿产品开采、尾沙回收(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内蒙古泰蒙矿业有限公司与具有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的兴安盟通缘爆破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爆破服务合同》,委托兴安盟通缘爆破有限责任公司为内蒙古泰蒙矿业有限公司井下爆破服务。兴安盟通缘爆破有限责任公司于2022年12月15日取得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证书编号为1500001300127,有效期至2025年12月15日,资质等级为三级。 内蒙古泰蒙矿业有限公司库区现有安全员2人,保管员2人,爆破员2人,爆破工程技术人员2人,所有涉爆人员均经过公安部门培训,取得了安全资格证书。 内蒙古泰蒙矿业有限公司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位于内蒙古兴安盟科右中旗孟恩套力盖铅矿区,库区坐标位于东经121.374518°,北纬45.211281°,根据该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及评价人员现场勘查,库区周边关系如下: 库区西北侧:副井及绞车房(大于50人),距炸药库约311m(规范要求距离285m); 库区东北侧:主井及选厂(大于50人),距炸药库约292m(规范要求距离285m); 库区西北侧:停用的房屋,现场检查时,无人员居住迹象,距炸药库约249m; 库区西侧:停用的房屋,现场检查时,无人员居住迹象,距离炸药库约237m; 除此外,场地四周安全距离内均无其它零散住户、居民点、企业住宅区、三级以上公路、区域变电站、高压线等规范要求保护的对象。运输道路利用简易公路,交通便利。 该库区现有炸药库1座,雷管库1座,炸药库核定存药量为3000kg;雷管库核定存药量为1万发;雷管库距离炸药库为13m。报警值班室位于库区外西侧,距离炸药库约114m,距离雷管库约96m。库区四周设置了密砌围墙,高度2m;库区设有防雷、消防等设施,库区有警卫人员及守卫犬日夜巡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