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名称 | 北京国泰民康安全技术中心 | 资质证号 | APJ-(京)-020 | ||
项目名称 | 磴口县旺春烟花爆竹有限责任公司 | 报告提交时间 | 2024.1.30 | ||
业务范围 | 烟花爆竹经营(批发) | 项目类别 | 现状评价 | ||
安全评价过程控制情况 | |||||
安全评价报告编制过程 | 项目组长 | 技术负责人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
刘利达 | 石邵美 | 朱延民 | |||
项目组成员 | 报告编制人 | 报告审核人 | |||
王广君、梁桂英、宋涛、刘忠雨 | 刘利达、王广君 | 王勇 | |||
安全评价项目参与人 | 安全评价师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技术专家及技术人员 | ||
刘利达 | S011011000110202000099 | 王广君 42070032386 石邵美 11110103870 王 勇 11110103871 | / | ||
王广君 | 1200000000200917 | ||||
梁桂英 | 1500000000302328 | ||||
宋 涛 | 1800000000200020 | ||||
刘忠雨 | S011021000110202000559 | ||||
王 勇 | 1800000000200107 | ||||
朱延民 | 0800000000103310 | ||||
石邵美 | 1500000000100190 | ||||
安全评价项目现场开展工作情况 | 现场勘察人员 | 勘察时间及任务 | |||
刘利达、王广君 | 2024.1.22 | ||||
安全评价项目简介 | 磴口县旺春烟花爆竹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7年12月26日,住所位于:内蒙古乌兰布和乳业有限公司西侧50米,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张良慧,注册资金:人民币伍拾万元整。公司仓储设施地址:内蒙古乌兰布和乳业有限公司西侧50米。 该公司于2021年01月27日取得《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编号为(内蒙古)PF(2021)00095,许可经营范围为烟花类(C、D)级、爆竹类C级,有有效期2021年1月27日至2024年1月26日。 该企业烟花爆竹储存库区位于内蒙古乌兰布和乳业有限公司西侧50米,库区占地面积7160m2,建筑面积约1038m2,共计2栋1.3级成品库,1#库750m2,分为1-1、1-2两个防火分区,*存药量2t。2#库288m2,分为2-1、2-2两个防火分区,*存药量2t。根据《烟花爆竹批发仓库建设标准》(建标125-2009)规定,该烟花爆竹批发仓库总建筑面积为1200m2(含)以下,其建设规模为四类烟花爆竹批发仓库。 | ||||
安全评价项目评价结论 | 经对磴口县旺春烟花爆竹有限责任公司烟花爆竹储存库区安全状况进行评价,评价组确认:磴口县旺春烟花爆竹有限责任公司烟花爆竹储存库内外部安全距离、安全设施及安全管理符合《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烟花爆竹工程设计安全标准》等国家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能满足个人燃放类C、D级成品的安全储存、经营要求,本安全评价总结论为:“符合安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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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勘验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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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项目其它信息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