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名称 | 北京国泰民康安全技术中心 | 资质证号 | APJ-(京)-020 | |||
项目名称 | 保久(甘肃)爆破工程有限公司碱沟山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 报告提交时间 | 2024.8.16 | |||
业务范围 | 民爆使用 | 项目类别 | 验收 | |||
安全评价过程控制情况 | ||||||
安全评价报告 编制过程 | 项目组长 | 技术负责人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
马广平 | 石邵美 | 朱延民 | ||||
项目组成员 | 报告编制人 | 报告审核人 | ||||
彭志钢、刘利达 | 马广平 | 王勇 | ||||
安全评价项目 参与人 | 安全评价师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技术专家及技术人员 | |||
马广平0800000000104706 彭志钢1500000000200552 刘利达S011011000110202000099 王 勇1800000000200107 朱延民0800000000103310 石邵美1500000000100190 | 马广平13050009655 王 勇11110103871 石邵美11110103870 | / | ||||
安全评价项目现场开展工作情况 | 现场勘察人员 | 勘察时间及任务 | ||||
马广平、彭志钢 | 2024.7.25现场检查 | |||||
安全评价项目 简介 | 保久(甘肃)爆破工程有限公司(简称“该公司”,下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204007202219879,成立于2001年12月03日;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刘鹤吟,住所:甘肃省白银市白银区纺织路街道福州路7号1幢1-02,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筑劳务分包;爆破作业等。 宁夏瑞泰煤业有限公司委托保久(甘肃)爆破工程有限公司对其碱沟山的煤矿采掘、施工工程进行爆破作业,因爆破工程需要,保久(甘肃)爆破工程有限公司在碱沟山矿区建有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保久(甘肃)爆破工程有限公司具有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营业性),编号:6200001300006;单位地址:甘肃省白银市白银区纺织路街道福州路7号1幢1-02;法定代表人:刘鹤吟,技术负责人:安福明;资质等级:一级;从业范围:设计施工、安全评估、安全监理;有效期至2025年9月19日。 该公司碱沟山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位于中宁县余丁乡境内的宁夏瑞泰煤业有限公司碱沟山矿区,库区内建有一栋炸药库,一栋雷管库。 保久(甘肃)爆破工程有限公司在本项目民爆库配置的涉爆人员有爆破技术人员2人,爆破员6人,安全员4人,保管员4人。所有涉爆人员全部经过主管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审批通过,因公安部监制的涉爆人员许可证空白证件已用完,暂未打印人员证件,情况证明详见附件。 保久(甘肃)爆破工程有限公司碱沟山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位于中宁县余丁乡境内,周边地势为山地丘陵。库区坐南朝北、背靠山坡。库区内建有炸药库1栋,定量5000kg,位于库区内东面;雷管库1栋,定量2万发,位于库区内西面,雷管发放间与雷管库联建。库房均为砖混结构地面库,炸药库与雷管库距离为15m,炸药库西(与雷管库之间)、北、东三个方向设有防护屏障,防护屏障采用防护土堤。值班室位于库区外东面,炸药库与值班室距离为128m,雷管库与值班室距离为106m。库区内紧邻西侧大门建有一处岗哨(无固定人员值守),库区四周设置了密砌围墙,高度不小于2m。库区设有防雷、消防等设施,库区有警卫人员值守,并配备有守护犬巡守。 库区西北方向有宁夏瑞泰煤业有限公司矿区,距离炸药库365m(矿区所属用房、设施及矿山设备、设施、井口等均在365m以远)。库区周边建有若干风力发电机组。周边安全距离内无铁路、高压电线、县级以上公路、通航航道等保护目标。 | |||||
安全评价项目 评价结果 | 保久(甘肃)爆破工程有限公司位于中宁县余丁乡境内的碱沟山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各库房的核定存药量如下:101炸药库定量5000kg、102雷管库定量20000发,库区的安全设施配备齐全,满足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安全需要,符合安全条件。评价结论:合格。 | |||||
现场勘验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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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项目 其它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