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名称 | 北京国泰民康安全技术中心 | 资质证号 | APJ-(京)-020 | |
项目名称 | 建平县烟花爆竹专营中心烟花爆竹经营(批发)项目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 报告提交时间 | 2024.7.31 | |
业务范围 | 烟花爆竹经营(批发) | 项目类别 | 现状 | |
安全评价过程控制情况 | ||||
安全评价报告 编制过程 | 项目组长 | 技术负责人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
彭志钢 | 石邵美 | 朱延民 | ||
项目组成员 | 报告编制人 | 报告审核人 | ||
梁桂英、刘利达、宋涛、齐瑞贤 | 彭志钢 | 王勇 | ||
安全评价项目 参与人 | 安全评价师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技术专家及技术人员 | |
彭志钢1500000000200552 梁桂英1500000000302328 刘利达S011011000110202000099 宋 涛1500000000302560 齐瑞贤1100000000301906 王勇1800000000200107 朱延民0800000000103310 石邵美1500000000100190 | 王勇11110103871 石邵美11110103870 | / | ||
安全评价项目现场开展工作情况 | 现场勘察人员 | 勘察时间及任务 | ||
彭志钢 梁桂英 | 2024.6.20现场检查 | |||
安全评价项目 简介 | 建平县烟花爆竹专营中心类型为集体所有制,法定代表人郑爽,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叁佰伍拾万元整,企业住所为辽宁省朝阳市建平县叶柏寿镇向阳街,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烟花爆竹批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初级农产品收购,装卸搬运,运输设备租赁服务,仓储设备租赁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该企业于2023年5月23日取得由朝阳市应急管理局颁发的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编号:(辽)PF[2023]00111号,有效期至2026年5月8日,许可范围为爆竹类(C级)、组合烟花类(C级、D级),建有烟花爆竹储存仓库库区一处,位于朝阳市建平县万寿街道扎塞营子村建三线路西250米处。 建平县烟花爆竹专营中心现有职工18人,其中烟花爆竹经营企业负责人2名,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人,烟花爆竹储存作业人员15人。涉及危险作业人员均参加了相关部门的安全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其他人员由企业内部培训合格后上岗。 建平县应急管理局经查,该项目库房原核定药量存在“大库小容”等情况需要整改,并出具了(建)应急责改[2024]2002号“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详见附件),为此,建平县烟花爆竹专营中心按照该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重新对库房进行核定药量,并完成了整改指令书中的全部整改内容,重新出具了设计文件,库房总的核定药量由原来的25000kg扩容至34000kg。 | |||
安全评价项目 评价结果 | 经对建平县烟花爆竹专营中心烟花爆竹储存库区安全状况进行评价,评价组确认:建平县烟花爆竹专营中心烟花爆竹储存仓库内外部安全距离、安全设施及安全管理等符合《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烟花爆竹工程设计安全标准》、《烟花爆竹企业安全评价规范》等国家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本安全评价总结论为:“符合安全条件”。 | |||
现场勘验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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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项目 其它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