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城县名都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叶城县布孜湾南铜铅锌矿勘探民用爆炸物品储存仓库

发布时间:2024-07-18 | 浏览人数:80人

机构名称

北京国泰民康安全技术中心

资质证号

APJ-(京)-020

项目名称

叶城县名都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叶城县布孜湾南铜铅锌矿勘探民用爆炸物品储存仓库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报告完成时间

2024.5.20

项目所属行业

民爆使用

项目类型

现状评价

安全评价过程控制情况

安全评价报告

编制过程

项目组长

技术负责人

过程控制负责人

李振宇

石邵美

朱延民

项目组成员

报告编制人

报告审核人

马修利、王秋玲

李振宇

李永刚

安全评价项目

参与人

安全评价师

注册安全工程师

技术专家

(专业及分工)

李永刚0800000000101274

李振宇 0800000000203553

马修利1100000000203553

王秋玲 1700000000301924

石邵美1500000000100190

朱延民0800000000103310

李永刚:65070036848

李振宇:65110113483马修利:65110113482

石邵美:111101038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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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项目现场开展工作情况

现场勘察人员

勘察时间及任务

李振宇、王秋玲

2024.5.7现场检查

安全评价项目

基本情况介绍

叶城县名都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7年09月03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3126663647817Q;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住所:新疆喀什地区叶城县加依提勒克路口;法人代表:张启恒;注册资本:伍佰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铜铅锌矿勘探;铅矿、锌矿开采;铜、铝、金、银、铅、锌冶炼;有色金属、稀贵金属及其制品的生产和销售(不含危险类化学品及国家限制、禁止项目);矿产品、机械设备、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销售;矿山机械、冶金专用设备研发及制;采矿业技术咨询服务;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为满足爆破需要,该公司与2020年在爆破项目附近建成有一座民用爆炸物品储存仓库区。该公司与新疆诚而兴爆破工程有限公司签订有爆破服务合同,合同约定该储存库民爆物资釆购的相关手续、运输安全管理、库房的安全管理工作以及民爆物资的发放、退库、出入库数据统计等工作均由新疆诚而兴爆破工程有限公司负责。新疆诚而兴爆破工程有限公司已取得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营业性),证书编号:6500001300251,有效期截止到2027年4月。

该库区有炸药库1栋、雷管库1栋;设有技防、防雷、消防配套等设施;库区外设置仓库值班室,有警卫人员值守。

该公司设置有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有主要负责人及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库区配备有安全员2人,保管员2人,另有爆破工程技术人员1人、爆破员4人。所有涉爆人员均经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并持证上岗。

安全评价项目

评价结果

 

叶城县名都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叶城县布孜湾南铜铅锌矿勘探民用爆炸物品储存仓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评价结论为:合格。民用爆炸物品储存仓库的*贮存量分别为:炸药库≤25吨、雷管库≤2万发。

现场勘验照片

 

 

 

 


评价项目

其它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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