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名称 | 北京国泰民康安全技术中心 | 资质证号 | APJ-(京)-020 | |
项目名称 | 葫芦岛金属复合材料有限公司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 报告提交时间 | 2024.4.26 | |
业务范围 | 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 | 项目类别 | 现状 | |
安全评价过程控制情况 | ||||
安全评价报告编制过程 | 项目组长 | 技术负责人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
陈秀智 | 石邵美 | 朱延民 | ||
报告编制人 | 报告审核人 | |||
陈秀智 | 王勇 | |||
安全评价项目参与人 | 安全评价师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技术专家及技术人员 | |
陈秀智 S011011000110192000154 李 莉 1100000000301983 吕 娟 1500000000302473 王 勇 1800000000200107 朱延民 0800000000103310 石邵美 1500000000100190 | 王 勇 11110103871 石邵美11110103870
| / | ||
安全评价项目现场开展工作情况 | 现场勘察人员 | 勘察时间及任务 | ||
陈秀智、李莉 | 2024.4现场检查 | |||
安全评价项目简介 | 葫芦岛金属复合材料有限公司于2003年09月27日经工商注册成立,公司经济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位于辽宁省葫芦岛市辽宁东戴河新区鹏宇路9号办公楼,公司法定代表人姓名为张树红,注册资本5000万元整。公司经营范围为:金属材料制造、加工、销售及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葫芦岛金属复合材料有限公司于2022年5月9日取得非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证书编号:2114001300005,有效期至2025年6月23日止。 葫芦岛金属复合材料有限公司现有安全员2人,保管员3人,爆破员15人,爆破作业工程技术人员3人,已参加主管部门培训,取得了安全资格证书。 葫芦岛金属复合材料有限公司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位于葫芦岛市绥中县永安乡西沟村境内。该库区远离市区,库区四周均为山体,除距离炸药库约326m的废弃养殖场(现场检查时未发现人员居住情况),外安全距离内无影响库区安全的居民点、企业办公区、宿舍、高压线、公路、铁路等;库区有简易公路与外相通。 库区占地面积约3496 m2,现有炸药库1座、雷管库1座,库房均为砖墙承重,钢筋混凝土屋面板;两库相距31m,在库房两库房之间设置了双层防护土堤,其余方向为自然山体,未设置防护屏障,经评价组分析,认为风险可接受,雷管发放间与雷管库联建。其中炸药库核定药量为25000kg;雷管库设计存药量为3万发,核定存药量为2万发,本次评价按照2万发进行评价。原报警值班室位于库区外,距离炸药库192m,因位于山洪排水沟旁,2018年修建新值班室后已经废弃,使用中值班室距离炸药库约195m,距离雷管库约174m。库区四周设置了密砌围墙,高度2m,离库房不小于15m;库区设有防雷、消防等设施,库区有警卫人员及守卫犬日夜巡守。 | |||
安全评价项目 评价结果 | 综上所述,葫芦岛金属复合材料有限公司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的安全设施配备齐全并可满足民爆器材储存的安全需要,具备继续储存的安全条件;得出的评价结论为:合格。 | |||
现场勘验照片 |
| |||
评价项目其它信息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