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名称 | 北京国泰民康安全技术中心 | 资质证号 | APJ-(京)-020 |
项目名称 | 伊通满族自治县东方烟花鞭炮销售有限公司经营(批发)烟花爆竹安全现状评价 | 报告完成时间 | 2025.01.03 |
项目所属行业 | 烟花爆竹经营 | 项目类型 | 现状评价 |
安全评价过程控制情况 | |||
安全评价报告 编制过程 | 项目组长 | 技术负责人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杜培明 | 石邵美 | 朱延民 | |
项目组成员 | 报告编制人 | 报告审核人 | |
刘利达、张则雪、刘忠雨、宋涛、梁桂英 | 杜培明 | 王广君 | |
安全评价项目 参与人 | 安全评价师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技术专家 (专业及分工) |
刘忠雨S011021000110202000559张则雪S011021000110201000255 杜培明S011021000110201000329 刘利达S011011000110202000099 宋 涛1500000000302560 梁桂英1500000000302328 王广君1200000000200917 朱延民0800000000103310 石邵美1500000000100190 | 石邵美 11110103870 杜培明 22180178876 张则雪 22180197668 王广君42070032386 | / | |
安全评价项目现场开展工作情况 | 现场勘察人员 | 勘察时间及任务 | |
刘忠雨、杜培明 | 2024.8.26现场检查 | ||
安全评价项目 基本情况介绍 | 伊通满族自治县东方烟花鞭炮销售有限公司成立于1989年05月30日,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冯晓红,注册地址:吉林省伊通满族自治县伊通镇永盛街道正阳社区天馨临河湾小区3楼1单元106门市,注册资本:贰佰肆拾万元整。该公司《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编号:(吉)YHPF220304,仓储设施地址:吉林省四平市伊通满族自治县伊通镇河北大队A5-13-1,许可证经营范围:组合烟花类(C、D)级、爆竹类(C)级。有效期至2025年1月23日。 该企业烟花爆竹储存库区位于吉林省四平市伊通满族自治县伊通镇河北大队A5-13-1,库区占地面积3295m2,库房建筑面积866.47㎡,总核定药量17330kg。库区呈“7”字型布置,设有1栋1.3级烟花爆竹储存仓库。另外,库区配有值班室、消防器材室等附属设施。值班室位于库区外南侧,库区内道路平坦,便于机动车辆进出。库区四周设置有实体围墙,围墙高度不低于2m。库区西侧消防器材室旁设有一座地下消防水池,库区南侧设有总出入口。 | ||
安全评价项目 评价结果 | 经对伊通满族自治县东方烟花鞭炮销售有限公司烟花爆竹储存库安全进行评价,评价组确认:伊通满族自治县东方烟花鞭炮销售有限公司烟花爆竹储存仓库内外部安全距离、安全设施及安全管理符合《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烟花爆竹工程设计安全标准》(GB50161-2022)等国家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本安全评价总结论为:“符合安全条件”。 | ||
现场勘验照片 |
| ||
评价项目 其它信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