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通满族自治县东昌贸易有限公司经营(批发)烟花爆竹安全现状评价

发布时间:2025-04-07 | 浏览人数:198人

机构名称

北京国泰民康安全技术中心

资质证号

APJ-()-020

项目名称

伊通满族自治县东昌贸易有限公司经营(批发)烟花爆竹安全现状评价

报告完成时间

2025.1.6

项目所属行业

烟花爆竹经营

项目类型

现状评价

安全评价过程控制情况

安全评价报告

编制过程

项目组长

技术负责人

过程控制负责人

杜培明

石邵美

朱延民

项目组成员

报告编制人

报告审核人

刘利达、张则雪、刘忠雨、宋涛、梁桂英

杜培明

刘志杨

安全评价项目

参与人

安全评价师

注册安全工程师

技术专家

(专业及分工)

杜培明S011021000110201000329

张则S011021000110201000255

忠雨S011021000110202000559

刘利达S011011000110202000099

 1500000000302560

梁桂英1500000000302328

刘志杨S011011000110191000072朱延民0800000000103310

石邵美1500000000100190

石邵美 11110103870

杜培明 22180178876

张则雪 22180197668

刘志杨 11140155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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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项目现场开展工作情况

现场勘察人员

勘察时间及任务

杜培明、刘忠雨

2024.8.26现场检查

安全评价项目

基本情况介绍

伊通满族自治县东昌贸易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98日,法定代表人韩大伟。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资本:人民币贰拾伍万元整,住所:四平市伊通满族自治县伊通镇城建局北侧。该企业烟花爆竹仓储设施地址:伊通县伊通镇河北村山头。许可证编(吉)YHPF220308。许可经营范围:烟花类:CD级产品,爆竹类C级产品仅限个人燃放)。有效期至20250123日。

该企业烟花爆竹储存库区位于伊通县伊通镇河北村山头子,库区占地面积12000㎡。库区2在用的1.3级烟花爆竹储存仓库,分别为2#仓库和3#仓库,原1#仓库已废弃。2#仓库位于库区的北侧,建筑面积216因与3#仓库距离不符合规范要求,因此在2#仓库东侧进行了封堵,封堵面积为162#仓库使用面积200核定存药量4000kg3#仓库位于库区东南侧,建筑面积250㎡,核定药量为5000kg库区建筑面积(使用)450㎡,总核定存药量为9000kg

消防泵房、水池、值班室位于库区西侧库区总出入口。库区四周设有不低于2米的实体围墙,围墙与仓库外墙的距离不小于5m

安全评价项目

评价结果

经对伊通满族自治县东昌贸易有限公司烟花爆竹储存库安全进行评价,评价组确认:伊通满族自治县东昌贸易有限公司烟花爆竹储存仓库内外部安全距离、安全设施及安全管理符合《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烟花爆竹工程设计安全标准》(GB50161-2022)等国家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本安全评价总结论为:符合安全条件

现场勘验照

 


评价项目

其它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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