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名称 | 北京国泰民康安全技术中心 | 资质证号 | APJ-(京)-020 | |
项目名称 | 包头市正大爆破有限责任公司米脂县郭兴庄镇酒窑洼村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 报告提交时间 | 2024.2.2 | |
业务范围 | 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 | 项目类别 | 验收评价 | |
安全评价过程控制情况 | ||||
安全评价报告编制过程 | 项目组长 | 技术负责人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
孙云军 | 石邵美 | 朱延民 | ||
报告编制人 | 报告审核人 | |||
孙云军 | 方宝龙 | |||
安全评价项目参与人 | 安全评价师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技术专家及技术人员 | |
孙云军 1500000000201124 刘利达 S011011000110202 000099 姚军红 0800000000103211 方宝龙 0800000000103210 朱延民 0800000000103310 石邵美 1500000000100190 | 石邵美 11110103870 方宝龙11090064254 姚军红11100085727 | / | ||
安全评价项目现场开展工作情况 | 现场勘察人员 | 勘察时间及任务 | ||
孙云军 | 2024.1月现场检查 | |||
安全评价项目简介 | 包头市正大爆破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 2008 年 8 月 7 日,注册地位于内蒙古自治区 包头市昆都仑区青年路 10#怡荷豪庭 12-201,注册资本 1000 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张明 方, 经营范围包括设计施工、安全评估、安全监理(凭许可证有效期经营),爆破作业, 建设工程施工,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 土石方工程施工, 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 设计、监理除外) 等; 具有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颁发的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资质等级: 二级, 编号: 1500001300023)。包头市正大爆破有限责任公司神木分公司是该公司在陕西省榆林市神木市成立的分公司,负责人为邱碰则。 包头市正大爆破有限责任公司于2022年6月30日取得《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营业性),证书编号为:1500001300023,证书有效期至2025年6月30日。 为满足包头市正大爆破有限责任公司在延榆高铁YYZQ-10标段米脂县范围爆破施工 作业中民用爆炸物品储存的需要, 按照《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爆破安全规程》 (GB6722-2014) 及《小型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安全规范》(GA838-2009) 等的有关规定, 该公司拟在陕西省榆林市米脂县郭兴庄镇酒窑洼村建设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即本次安全验收评价的项目。 包头市正大爆破有限责任公司配备有安全员2人,保管员2人,爆破员10人,爆破工程技术人员3人,所有涉爆人员均经过公安部门培训,取得了安全资格证书。 包头市正大爆破有限责任公司米脂县郭兴庄镇酒窑洼村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库区内建有2座炸药库和1座雷管库,102号炸药库北距101号炸药库38m,102号炸药库北距103号雷管库20m,101号炸药库南距103号雷管库14m,值班室距北102号炸药库85m,值班室北距101号炸药库135m,值班室北距103号雷管库112m,库区北部宇家山村阳坡组西侧三户已经搬迁废弃(见搬迁补偿协议),库区南部白石畔村距101号炸药库418m,距102号炸药库387m,距103号雷管库403m;库区南部镇党公路距101号炸药库519m,距102号炸药库487m,距103号雷管库504m。库区东侧设库区出入口。 库区四周设有高度不低于2m的围墙,围墙上部设有周界报警系统,围墙距储存库外墙不小于5m;库区设有防雷、消防等设施,库区有巡守人员及守卫犬日夜巡守。库区四周设有高度不低于2m的围墙,围墙上部设有周界报警系统,围墙距储存库外墙不小于5m;库区设有防雷、消防等设施,库区有巡守人员及守卫犬日夜巡守。 | |||
现场勘验照片 | ||||
评价项目其它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