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汉鼎爆破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成立于2002年03月07日,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00万元整,法定代表人为蓝建昌,公司住所位于南宁市西乡塘区高新大道55号南宁安吉万达广场5栋621号。公司经营范围为爆破作业三级,设计施工、安全监理(凭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经营),爆破工程技术咨询(凭资质证经营),石方破碎新技术(非爆破技术)的推广及应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南宁汉鼎爆破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都安分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成立于2013年07月25日,负责人为蓝建昌,营业场所为广西河池市都安瑶族自治县安阳镇镇南社区安阳大道174号,经营范围为接受主体公司委托,替主体公司接洽业务,爆破工程技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南宁汉鼎爆破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于2022年8月22日取得《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营业性),证书编号为:4526001300031,证书有效期至2025年8月24日。 南宁汉鼎爆破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都安分公司库区现有安全员4人,保管员2人,爆破员5人,爆破工程技术人员1人,所有涉爆人员均经过公安部门培训,取得了安全资格证书。 南宁汉鼎爆破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都安分公司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位于广西河池市都安县地苏乡丹阳村弄鲁屯,库区坐标位于东经108.012362°,北纬23.976931°,根据该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及评价人员现场勘查,库区周边关系如下: 库区东侧:零散住户(小于50人),距101-1炸药库约355m,距101-2炸药库约391m,距离101-3炸药库约362m(规范要求180m); 库区东南侧:零散住户(小于50人),距101-1炸药库约247m,距离101-2炸药库约269m,距离101-3炸药库约237m(规范要求180m); 库区南侧:零散住户(小于50人),距101-1炸药库约412m,距离101-2炸药库约392m,距离101-3炸药库约373(规范要求180m); 库区西南侧:零散住户(小于50人),距101-1炸药库约409m,距离101-2炸药库约363m,距离101-3炸药库约381m(规范要求180m); 库区东北侧:零散住户(小于50人),距101-1炸药库约160m,距离101-2炸药库约204m,距离101-3炸药库约203m(该处零散住户与库区有自然山体相隔,山体高度高于20m,山体坡度大于15°,炸药库紧靠山脚布置,其与山体背后的建筑物可折减30%,折减后距离为126m); 库区西南侧:X917县道,距101-1炸药库约683m,距离101-2炸药库约635m,距离101-3炸药库约643(规范要求180m); 除此外,场地四周安全距离内均无其它零散住户、居民点、企业住宅区、三级以上公路、区域变电站、高压线等规范要求保护的对象。运输道路利用简易公路,交通便利。 该库区现有炸药库3座,雷管库2座,炸药库核定存药量均为5000kg;雷管库核定存药量均为2万发;雷管库距离各炸药库均不小于12m,各炸药库之间距离均不小于20m。报警值班室位于库区外东侧偏南,距离101-1炸药库约149m,距离101-2炸药库约183m,距离101-3炸药库约154m,距离102-1雷管库约168m,距离102-2雷管库约135m。库区四周设置了密砌围墙,高度2m;库区设有防雷、消防等设施,库区有警卫人员及守卫犬日夜巡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