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新港湾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 1999 年 07 月 23 日,统一社会信用 代码:914506007114983357,法定代表人姚方明,住所位于防城港市港口区桃源街8号夏威夷城市广场21栋1层,经营范围: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航道工程专业承包壹级、港口与海岸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环保工程专业承包、爆破作业设计施工、安全评估、安全监理(凭许可证经营);管道铺设,潜水打捞(凭资质经营);土石方工程;承包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国外工程项目;劳务派遣;设备租赁;商务信息咨询;工程技术信息咨询服务;船舶技术咨询;船舶设计;企业管理及咨询服务;资产处理、置换;债权债务重组;股权投资(非证券类)。(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广西新港湾工程有限公司于2022年5月31日取得《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营业性),编号:4500001300008;有效期至:2025年6月30日,资质等级为一级。 广西新港湾工程有限公司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区设有安全员2人、保管员2人,爆破员5人,爆破工程技术人员1人。涉爆人员全部经过主管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并持证上岗。 广西新港湾工程有限公司因爆破作业需要,在钦州市灵山县陆屋镇横山村新建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区。新建工业炸药库 2 座,设计总储存量 40吨【地面库:102 炸药库储存药量 20 吨;103 炸药库(联建导爆索间)储存药量 20 吨(含 5 万米导爆索)】,工业雷管库 1 座【地面库,设计*储药量 10 万发,含雷管发放间】,消防水池 1 座,简易岗哨及消防器材室 1 座,值班室 1 座。库区设有符合要求的实体围墙,其距离库房不小于15m;库区设有防雷、消防等设施,库区有警卫人员及守卫犬日夜巡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