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名称 | 北京国泰民康安全技术中心 | 资质证号 | APJ-(京)-020 |
项目名称 | 营口市振华烟花爆竹有限公司 安全现状评价 | 报告提交时间 | 2022.12.30 |
业务范围 | 烟花爆竹经营 | 项目类别 | 现状评价 |
安全评价过程控制情况 | |||
安全评价报告编制过程 | 项目组长 | 技术负责人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刘利达 | 石邵美 | 朱延民 | |
报告编制人 | 报告审核人 | ||
刘利达、梁桂英 | 于丽梅 | ||
安全评价项目参与人 | 安全评价师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技术专家及技术人员 |
刘利达 S011011000110202000099 宋 涛 1500000000302560 梁桂英 1500000000302328 齐瑞贤 1100000000301906 于丽梅 1800000000100035 朱延民 0800000000103310 石邵美 1500000000100190 彭志钢 1500000000200552 王广君 1200000000200917 | 石邵美 11110103870 于丽梅11090074452 王广君 42070032386 | / | |
安全评价项目现场开展工作情况 | 现场勘察人员 | 勘察时间及任务 | |
刘利达、梁桂英、彭志钢 | 2022年8月24日现场检查 | ||
安全评价项目简介 | 大石桥市振华烟花爆竹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12月28日,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882567560543W,企业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法定代表人:冯国华,注册资本:人民币贰拾万元整,公司注册地址:营口市大石桥市军民街八一里102号。仓储设施地址:营口市大石桥市永安镇西田村。 该公司于2020年1月3日取得由营口市行政审批局颁发的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编号:(营)YHPF[2020]068号,许可经营范围:烟花类[C、D级(其中组合烟花类成品单筒药量在25g以下),喷花类(C、D级)];爆竹类(C级)。有效期至2023年1月2日。烟花爆竹经营有效期内,该公司经营场所未发生改变。 本安全现状评价严格按照《烟花爆竹工程设计安全标准》(GB50161-2009)对企业烟花爆竹库区的现场实际情况进行检查后,并遵照《安全评价通则》(AQ8001-2007)和《烟花爆竹企业安全评价规范》(AQ4113-2008)的要求编制报告,针对企业现阶段存在的安全隐患和不足,提出了相应的整改意见。 | ||
现场勘验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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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项目其它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