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名称 | 北京国泰民康安全技术中心 | 资质证号 | APJ-(京)-020 | |
项目名称 | 自贡市瑞安民用爆破器材有限公司市区分公司储存设施及安全管理 | 报告提交时间 | 2020.4.22 | |
业务范围 | 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 | 项目类别 | 验收 | |
安全评价过程控制情况 | ||||
安全评价报告编制过程 | 项目组长 | 技术负责人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
苏海潮 | 石邵美 | 梁桂英 | ||
报告编制人 | 报告审核人 | |||
李 莉 | 王红梅 | |||
安全评价项目参与人 | 安全评价师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技术专家及技术人员 | |
苏海潮 0800000000205896 陈秀智S011011000110192000154 王红梅 1100000000201751 李 莉 1100000000301983 梁桂英 1500000000302328 石邵美 1500000000100190 | 石邵美0134119 | / | ||
安全评价项目现场开展工作情况 | 现场勘察人员 | 勘察时间及任务 | ||
苏海潮、李莉 | 2019.12.4现场检查 | |||
安全评价项目简介 | 自贡市瑞安民用爆破器材有限公司市区分公司成立于成立于2007年4月11日,公司注册地址为自贡市汇东新区丹桂街梨园居委会22组44栋36号2排1,经营范围:销售民用爆破物品、原材料。公司现有员工14名,其中管理人员5名、安全员2人、保管员2人、警卫员4人。公司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证编号:(川)MB销许证字-(13)号。 该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区位于自贡市沿滩区盐滩镇团结村7组,库区占地面积4442m2,设有炸药库一座、雷管库一座,消防水池一座。库区距沿滩区直线距离2.7km。库区东、东南、东北面有陡峭山体,山体相对于库房高度大于20m。库区有专用道路与外界乡村公路相通,库区距离乡道(道路长)约300m,距离305省道(道路长)约700m。 2019年11月19日四川省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以《四川省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关于同意自贡市瑞安民用爆破器材有限公司市区分公司民爆器材仓库改造的批复》(川工办发[2019]226号)文,同意市区分公司进行仓库改造。本次民爆物品库房改造由四川临港五洲工程设计有限公司设计并于2020年2月28日出具了《自贡市民用爆破器材有限责任公司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区雷管库改造设计》(LGWZ-2020SJ-ZGMB)。由于该仓库区是2004年建设完成的,符合当时的设计规范,且建成投入使用至今,在使用单位正常使用和维护下,建筑结构基本完好,且本次改造基本不涉及主体结构,新增隔墙和新开门洞均按规范要求进行构造加强处理,未涉及建筑工程、防雷、消防、报警监控等设施,故评价组未要求企业提供相应的建筑工程、防雷设施、消防等验收报告。 库区从南向东北布置,库区东南角为库区出入口及岗哨,炸药库布置在库区内东北角,雷管库布置在库区南面,消防水池位于库区西面,值班室在库区外东南角。炸药库距雷管库31.2米,炸药库距值班室200米。101炸药库东北面最近的零散住户120.3m,此民房已为市区分公司租赁做空置处理,故此民房不考虑外部安全距离;101炸药库距东北面已废弃厂房131.7m,此厂房已废弃且达不到生产和住人条件,故此废弃厂房不考虑外部安全距离;101炸药库距东南面石材厂(有山体相隔)231.6m,标准要求为330m,按30%折减后标准要求为231m,符合标准要求;101炸药库距北面S66高速公路260.5m,距西面207省道264.4m,符合标准要求。库区周边规范要求的最小距离内无相应等级的高压架空输电线路、铁路线、加油站、变电站、河流航道、风力发电机组等,库区外部安全距离符合规范要求。 库区四周设置了实体围墙,围墙高度不小于2m,围墙上设防爬拍设施,围墙距库房均大于等于15m;库区设有监控报警、防雷、消防等设施,库区有巡守人员及守卫犬日夜巡守。 | |||
现场勘验照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