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名称 | 北京国泰民康安全技术中心 | 资质证号 | APJ-(京)-020 |
项目名称 | 公主岭市大岭镇俊辉烟花爆竹经销处安全现状评价 | 报告提交时间 | 2021.01.13 |
业务范围 | 烟花爆竹零售 | 项目类别 | 现状评价 |
安全评价过程控制情况 | |||
安全评价报告编制过程 | 项目组长 | 技术负责人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张则雪 | 石邵美 | 朱延民 | |
报告编制人 | 报告审核人 | ||
杜培明 | 王怀国 | ||
安全评价项目参与人 | 安全评价师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技术专家及技术人员 |
张则雪 1200000000200604 刘利达 1200000000300808 杜培明 1500000000200026 宋 征 1800000000200020 马修利 1100000000303551 王怀国 0800000000205839 朱延民 0800000000103310 石邵美 1500000000100190 | 石邵美0134119 马修利0105531 | / | |
安全评价项目现场开展工作情况 | 现场勘察人员 | 勘察时间及任务 | |
张则雪 杜培明 | 2020年8月15日现场检查 | ||
安全评价项目简介 | 公主岭市大岭镇俊辉烟花爆竹经销处位于公主岭市大岭镇南兴村六组,现有从业人员2人,主要负责人王辉斌,销售人员王力。主要负责人、销售人员均经安全培训合格,并持证上岗。 该零售商店位于公主岭市大岭镇南兴村六组,长郑公路北侧。该零售店所在建筑为二层独栋砖混结构建筑,屋顶釆用防火岩棉夹心彩钢瓦。零售经营场所为一楼西侧,一楼东侧为该经销处办公室,零售场所与办公室之间以240mm密实砖墙隔开,墙上无门窗洞口。上下层之间楼梯位于办公室一侧,现已砖墙封堵,二楼闲置不用。 该零售店使用面积为198㎡(18m×11m),设有2个安全出口(前后各一个),设向外的平开门,门宽1.5米,店内任意一点到安全出口距离均小于15米。该零售店内设柜台14节,货架16个,视频监控系统1套,4个摄像头,监控信息可以储存30天;配备了4具8公斤手提干粉灭火器,分2个设置点,放置在2个安全出口处便于取用,保存完好。该零售店内采用防爆型照明灯具,电气线路采用墙内暗敷设。该零售店内冬季采用多功能民用水暖煤炉,水热暖气片供热方式供暖。锅炉房与零售店分属2栋建筑,以实体墙隔开,墙上无门窗和洞口。 | ||
现场勘查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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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项目其它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