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名称 | 北京国泰民康安全技术中心 | 资质证号 | APJ-(京)-020 |
项目名称 | 东丰县华远烟花爆竹有限责任公司专营店安全现状评价 | 报告提交时间 | 2021.1.14 |
业务范围 | 烟花爆竹零售 | 项目类别 | 现状评价 |
安全评价过程控制情况 | |||
安全评价报告编制过程 | 项目组长 | 技术负责人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张则雪 | 石邵美 | 朱延民 | |
报告编制人 | 报告审核人 | ||
杜培明 | 王怀国 | ||
安全评价项目参与人 | 安全评价师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技术专家及技术人员 |
张则雪 1200000000200604 刘利达 1200000000300808 杜培明 1500000000200026 宋 征 1800000000200020 马修利 1100000000303551 王怀国 0800000000205839 朱延民 0800000000103310 石邵美 1500000000100190 | 石邵美0134119 马修利0105531 | / | |
安全评价项目现场开展工作情况 | 现场勘察人员 | 勘察时间及任务 | |
张则雪 杜培明 | 2020年12月30日现场检查 | ||
安全评价项目简介 | 东丰县华远烟花爆竹有限责任公司专营店,为东丰县华远烟花爆竹有限责任公司的烟花爆竹零售门店。东丰县华远烟花爆竹有限责任公司,是一家已取得《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的公司。 东丰县华远烟花爆竹有限责任公司专营店,位于东丰县东丰镇东粮路1875号,现有从业人员3人,主要负责人李伟华,销售人员施宪俊、赵艳。 该零售店为单层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其建筑面积为80㎡,零售店使用面积为62㎡(10m×5m+4m×3m)。该零售店设有1个安全出口,门宽2米,店内任意一点到安全出口距离均不大于15米。该零售店设有4个货架,沿墙布置,布局有利于经营安全,也便于人员疏散。该零售商店设有视频监控系统1套,3个摄像头;配备了4具8公斤手提干粉灭火器,放置于安全出口处便于取用,保持完好。 该零售场所使用面积为62㎡,依据《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AQ4128-2019)第5.2.2条“零售场所使用面积>50㎡且≤70㎡,*允许存放烟花爆竹总药量250kg,*允许存放烟花爆竹总箱数250箱”。该零售店烟花爆竹*储存量为250箱(250kg)。 该零售商店位于东丰县东丰镇东粮路1875号,该零售店为单层独栋临街建筑,门前为东粮路1875号,消防车可顺畅到达。右侧(西北)为福聚成小吃;右侧(东南)为废弃房屋,后侧为民宅,东距铁路65m。 该零售商店周边50米范围内无烟花爆竹零售点,70米内无220KV以上的区域变电站或架空输电线路,100米范围内无学校、医院、幼儿园、养老院、集贸市场、文物古迹、博物馆、展览馆、档案馆、图书馆、危险品生产、储存及加油站、加气站等场所。故该零售商店与外部周边建、构筑物的安全距离符合《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5号)和《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AQ4128-2019)的要求。 | ||
现场勘查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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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项目其它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