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平县龙兴烟花有限责任公司烟花爆竹储存仓库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发布时间:2026-10-27 | 浏览人数:5人

机构名称

北京国泰民康安全技术中心

资质证号

APJ-(京)-020

项目名称

建平县龙兴烟花有限责任公司烟花爆竹储存仓库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报告提交时间

2025.12.26

业务范围

烟花爆竹经营(批发)

项目类别

现状

安全评价过程控制情况

安全评价报告

编制过程

项目组长

技术负责人

过程控制负责人

马广平

石邵美

朱延民

项目组成员

报告编制人

报告审核人

彭志钢、梁桂英、刘利达、宋涛、苏明阳

马广平、彭志钢

王勇

安全评价项目

参与人

安全评价师

注册安全工程师

技术专家及技术人员

彭志钢1500000000200552

梁桂英1500000000302328

刘利达S011011000110202000099

宋  涛1500000000302560

苏明阳1100000000202006

马广平0800000000104706

王  勇1800000000200107

朱延民0800000000103310

石邵美1500000000100190

马广平13050009655

王  勇11110103871

石邵美111101038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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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项目现场开展工作情况

现场勘察人员

勘察时间及任务

马广平、彭志钢

2025.11.1现场检查

安全评价项目

简介

建平县龙兴烟花有限责任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13226994160410,法定代表人为黄金辉,注册资本为人民币拾伍万元整,公司住所辽宁省朝阳市建平县黑水镇本街(黑水镇宏达开发区),经营范围:烟花类(B级、C级、D级),爆竹类(B级、C级)批发;五金、建材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该公司于2023年5月23日取得《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编号为(辽)PF[2023]00001,有效期至2026年6月14日,许可经营范围为爆竹类(C级)、组合烟花类(C级、D级)。建有烟花爆竹储存仓库一处,位于辽宁省建平县黑水镇兴隆沟村西大洼。

建平县龙兴烟花有限责任公司现有烟花爆竹经营企业负责人1名,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人,烟花爆竹储存作业人员5人,考核合格。

库区地址位于辽宁省建平县黑水镇兴隆沟村西大洼,紧邻库区为荒地和耕地,库区东边有一栋废弃房屋、一处养殖场及黑四公路。

建平县龙兴烟花有限责任公司烟花爆竹储存仓库位于辽宁省建平县黑水镇兴隆沟村西大洼。

整个库区内现有烟花爆竹储存仓库3栋:1#、2#、3#库房,危险等级均为1.3级,储存C、D级烟花爆竹成品。

其中,1#、3#库房为原有库房,储存C、D级烟花爆竹成品;2#库房原为1.1级库房,储存B级烟花爆竹成品,后因烟花爆竹经营政策调整该库房停用,此次安全评价重新启用该库房,按照《烟花爆竹工程设计安全标准》(GB50161-2022)、《烟花爆竹作业安全技术规程》(GB11652-2012)调整为1.3级库房,储存C、D级烟花爆竹成品、核定其存药量。

整个库区基本呈矩形,1#、2#、3#三栋库房从北到南依次排列;值班室设在北面大门处,值班室内部设置视频监控终端;库区内设消防器材室一处。库区内设置两个消防水池,4#消防水池设于库区西面,5#消防水池布置在库区西面。

库区周围设有不低于2.0m高的实体围墙。

安全评价项目

评价结果

经对建平县龙兴烟花有限责任公司烟花爆竹储存仓库安全现状进行评价,评价组确认:建平县龙兴烟花有限责任公司烟花爆竹储存仓库内外部安全距离、库房安全设施及安全管理符合《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烟花爆竹工程设计安全标准》、《烟花爆竹企业安全评价规范》等国家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本安全评价总结论为:“符合安全条件”。

现场勘验照片

 

 


评价项目

其它信息

无

建平县龙兴烟花有限责任公司现状评价-备案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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