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白阿铁路乌兰浩特至阿尔山扩能改造工程BASG-2标段项目经理部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建设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发布时间:2026-10-12 | 浏览人数:6人

机构名称

北京国泰民康安全技术中心

资质证号

APJ-(京)-020

项目名称

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白阿铁路乌兰浩特至阿尔山扩能改造工程BASG-2标段项目经理部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建设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报告完成时间

2026.7.3

项目所属行业

民爆使用

项目类型

验收评价

安全评价过程控制情况

安全评价报告

编制过程

项目组长

技术负责人

过程控制负责人

刘志杨

石邵美

朱延民

项目组成员

报告编制人

报告审核人

李莉、刘利达

刘志杨 李莉

王勇

安全评价项目

参与人

安全评价师

注册安全工程师

技术专家

(专业及分工)

刘志杨1500000000200595

刘利达1200000000300808

李  莉1100000000301983

石邵美1500000000100190

朱延民0800000000103310

王勇1800000000200107

石邵美11110103870

刘志杨11140155422

王  勇111101038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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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项目现场开展工作情况

现场勘察人员

勘察时间及任务

李莉 刘志杨

2026.6现场检查

安全评价项目

基本情况介绍

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8月1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000179315087R;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魏加志;住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山路277号。经营范围:建设工程施工等(详细见企业营业执照)。

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湖北省公安厅的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营业性)编号:4200001300291,资质等级:一级,法定代表人:魏加志,技术负责人:刘斌;有效期至2030年8月6日。

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承接白阿铁路乌兰浩特至阿尔山扩能改造工程BASG-2标段施工任务,成立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白阿铁路乌兰浩特至阿尔山扩能改造工程BASG-2标段项目经理部,因施工中需要使用民用爆炸物品,现在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阿尔山市白狼镇洮儿河林场新建一座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该项目库区包括1栋设计储存量5000kg的1#炸药库(联建炸药发放间)、1栋设计储存量5000kg(含导爆索20000m)的2#炸药库(联建导爆索存放间)和1栋设计储存量20kg(2万发)的雷管库(联建雷管发放间)及其附属设施。该项目由云南国防科技工业工程设计有限公司于2026年4月完成设计。由广东靖安安全评估咨询有限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出具了预评价报告。

安全评价项目

评价结果

安全验收评价结论: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白阿铁路乌兰浩特至阿尔山扩能改造工程BASG-2标段项目经理部的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建设项目(雷管库定量20000发、1#炸药库定量5000kg、2#炸药库定量5000kg(含2万米导爆索))的库区总平面布置、内外部安全距离及安全设施符合《小型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安全规范》(GA838-2009)规定的要求;库区的治安防范系统符合《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治安防范要求》(GA837-2009)规定的要求,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处于受控状态,其安全风险可以接受,符合性评价结论为“合格”,具备验收的安全条件。

现场勘验照片

 


 

评价项目

其它信息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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