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名称 | 北京国泰民康安全技术中心 | 资质证号 | APJ-(京)-020 | |||
项目名称 | 黔西南州永发爆破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贵州省黔西南州兴义市敬南镇吴家坪村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安全现状评价 | 报告提交时间 | 2026.7.6 | |||
业务范围 | 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 | 项目类别 | 现状 | |||
安全评价过程控制情况 | ||||||
安全评价报告编制过程 | 项目组长 | 技术负责人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
王广君 | 石邵美 | 朱延民 | ||||
项目组成员 | 报告编制人 | 报告审核人 | ||||
宋涛、陈秀智 | 王广君 | 翟连成 | ||||
安全评价项目参与人 | 安全评价师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技术专家及技术人员 | |||
王广君 | 1200000000200917 | 石邵美11110103870 王广君42070032386 | / | |||
宋 涛 | 1800000000200020 | |||||
陈秀智 | 1100000000301972 | |||||
翟连成 | 1500000000200482 | |||||
朱延民 | 0800000000103310 | |||||
石邵美 | 1500000000100190 | |||||
安全评价项目现场开展工作情况 | 现场勘察人员 | 勘察时间及任务 | ||||
王广君 宋涛 | 2026.6 | |||||
安全评价项目简介 | 黔西南州永发爆破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成立于2013年03月26日,其住所位于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兴义市龙塘大道飞洋天街5栋(5-3-7)。该公司法定代表人为方淑艳,经营范围为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爆破设计施工,提供工程爆破技术与安全技术咨询,爆破震动与民房安全技术咨询,爆破技术劳务输出。 黔西南州永发爆破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于2025年10月24日取得《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营业性),编号:5200001300152;有效期至:2030年10月24日,资质等级为四级。 黔西南州永发爆破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贵州省黔西南州兴义市敬南镇吴家坪村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区位于贵州省黔西南州兴义市敬南镇吴家坪村马鞍山寨,库区座落在偏僻的山坡地带。 库区内原有储存库3座,均为砖混结构的地面库,屋顶为钢筋混凝土结构;储存库房的内层门为带金属网的通风栅栏门,外层为防盗门,两层门均向外开启;库房设有通风窗,并配置了金属网;各储存库房隔间均设置了1个安全出口,库房内任意一点到门口的距离不大于30m。3座储存库分别为:101雷管库(3个隔间,中间为发放间,两侧分别为储存隔间)核定存药量为40万发,102炸药库核定药量16000kg(原设计核定药量20000kg,后因库区西侧建S105省道,距离最近的102炸药库约367m,将102炸药库房核定药量降至16000kg,规范要求距离为360m,符合GB50089规范要求),103炸药库核定药量20000kg。 现因103炸药库、101雷管库东侧隔间已经租赁给黔西南州大龙发爆破工程有限公司,租赁期限为2014年7月8日至2034年7月1日,由于黔西南州大龙发爆破工程有限公司已经暂停经营、《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已到期且租赁合同并未到期,因此103炸药库、101雷管库东侧停用。故该库区现使用中的为:102炸药库核定药量16000kg,101雷管库东侧隔间(核定存药量为20万发)及中间隔间(雷管发放间)。 该库区东侧小于50人采石场距离最近的103炸药库约423m,库区东南侧小于50人的米南寨距离最近的103炸药库房约438m,库区西北侧小于50人的马鞍山寨距离最近的102炸药库房275m;库区西侧为敬南镇距离最近的102炸药库房554m,库区西侧S105省道距离最近的102炸药库约367m;库区围墙附近为通村公路(编码:C144522301),为县级以下道路。除此外,安全距离内无其它影响库区安全的居民点、企业办公区、宿舍、高压线、公路、铁路等,库区有自建道路与外界联通,交通较为便利。 101雷管库距离102炸药库约32.8m;值班室位于库区外西南侧,距离102炸药库约191.2m,距离101雷管库236.3m。库区设有消防水池一座,容量大于162m3,位于库区大门附近,距离101雷管库约30.3m,距离102炸药库约30.1m,配置了消防潜水泵用于库区消防。库区设有符合要求的实体围墙,其距离库房不小于15m;库区设有防雷、消防等设施,库区有警卫人员及守卫犬日夜巡守。 | |||||
安全评价项目 评价结果 | 通过评价,位于贵州省黔西南州兴义市敬南镇吴家坪村的黔西南州永发爆破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贵州省黔西南州兴义市敬南镇吴家坪村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允许*储存量分别为:101雷管库20万发(200kg),102炸药库16000kg。 黔西南州永发爆破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已执行了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企业管理制度,落实了本报告提出的整改建议,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的安全设施配备齐全,各项安全设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民用爆炸物品工程设计安全标准》等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及行业有关规定。其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处于受控状态,安全风险被控制在可接受的程度,符合安全要求,具备继续使用的条件,评价结论为:合格。 | |||||
现场勘验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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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项目其它信息 | 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