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名称 | 北京国泰民康安全技术中心 | 资质证号 | APJ-(京)-020 | |
项目名称 | 长海县福达烟花爆竹有限公司烟花爆竹经营(批发)项目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 报告提交时间 | 2026.4.28 | |
业务范围 | 烟花爆竹经营(批发) | 项目类别 | 现状 | |
安全评价过程控制情况 | ||||
安全评价报告 编制过程 | 项目组长 | 技术负责人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
马广平 | 石邵美 | 朱延民 | ||
项目组成员 | 报告编制人 | 报告审核人 | ||
彭志钢、梁桂英、刘利达、孙玉刚 | 马广平、彭志钢 | 王勇 | ||
安全评价项目 参与人 | 安全评价师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技术专家及技术人员 | |
彭志钢1500000000200552 梁桂英1500000000302328 刘利达1200000000300808 孙玉刚1100000000201031 马广平0800000000104706 王 勇1800000000200107 朱延民0800000000103310 石邵美1500000000100190 | 马广平13050009655 王 勇11110103871 石邵美11110103870 | / | ||
安全评价项目现场开展工作情况 | 现场勘察人员 | 勘察时间及任务 | ||
马广平、彭志钢 | 2026.3.7现场检查 | |||
安全评价项目 简介 | 长海县福达烟花爆竹有限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224702151380X,法定代表人为崔洪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贰拾万元整,公司住所辽宁省大连市长海县大长山岛镇小泡村东山屯,经营范围:烟花、爆竹批发、中小农具、日用杂品、土畜产品、建筑材料、养殖物资、日用百货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该公司于2023年6月5日取得《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编号为(辽)PF[2023]00096,有效期至2026年3月13日,许可经营范围为爆竹类(C级)、喷花类(C级、D级)、旋转类(C级、D级)、升空类(C级)、吐珠类(C级)、玩具类(C级、D级)、组合烟花类(C级、D级)。建有烟花爆竹储存仓库一处,位于辽宁省大连市长海县大长山岛镇三官庙村。 长海县福达烟花爆竹有限公司现有烟花爆竹经营企业负责人1名,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人,烟花爆竹储存作业人员4人,考核合格。 长海县福达烟花爆竹有限公司烟花爆竹储存仓库位于辽宁省大连市长海县大长山岛镇三官庙村。 整个库区内现有烟花爆竹储存仓库1栋:1#库房,危险等级为1.3级,储存C、D级烟花爆竹成品。 本项目1#库房建筑面积为616m2,总核定药量为12000kg,分为2个防火分区,1#-1和1#-2,建筑面积分别为462m2、154m2,定量分别为9t、3t。 1#库房在整个库区居中,库区大门设置在库区东北角;值班室设在库区大门外北面,值班室内部设置视频监控终端;库区内设消防器材室一处,位于库房东北面。库区外设置两个消防水池,位于库区和值班室之间。 库区地址位于辽宁省大连市长海县大长山岛镇三官庙村,紧邻库区为林地,库区西面、西北面有零散住户,距离库房分别为178m、192m。 库区附近安全距离内无其他需要保护的目标设施。 | |||
安全评价项目 评价结果 | 经对长海县福达烟花爆竹有限公司烟花爆竹经营(批发)项目安全现状进行评价,评价组确认:长海县福达烟花爆竹有限公司烟花爆竹储存仓库内外部安全距离、库房安全设施及安全管理符合《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烟花爆竹工程设计安全标准》、《烟花爆竹企业安全评价规范》等国家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本安全评价总结论为:“符合安全条件”。 | |||
现场勘验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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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项目 其它信息 | 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