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名称 | 北京国泰民康安全技术中心 | 资质证号 | APJ-(京)-020 | |
项目名称 | 伽师县铜辉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新疆伽师县伽师铜矿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安全现状评价 | 报告完成时间 | 2025.10.28 | |
项目所属行业 | 民爆使用 | 项目类型 | 现状评价 | |
安全评价过程控制情况 | ||||
安全评价报告 编制过程 | 项目组长 | 技术负责人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
白云 | 石邵美 | 朱延民 | ||
项目组成员 | 报告编制人 | 报告审核人 | ||
马修利、师红 | 白云、师红 | 李永刚 | ||
安全评价项目 参与人 | 安全评价师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技术专家 (专业及分工) | |
白 云0800000000203540 师 红1100000000301912 马修利1100000000303551 李永刚0800000000101274 朱延民0800000000103310 石邵美1500000000100190 | 李永刚65070036848 马修利65110113482 石邵美11110103870 | / | ||
安全评价项目现场开展工作情况 | 现场勘察人员 | 勘察时间及任务 | ||
白云、师红 | 2025.10现场检查 | |||
安全评价项目 基本情况介绍 | 伽师县铜辉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4年1月05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3129757658891T,住所位于新疆喀什地区伽师县西克尓镇拜什塔木(314国道1338千米处),法定代表人:刘小亮,注册资本壹亿伍仟万元整,公司类型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为:铜矿采选、销售;黄金矿采选、销售;道路运输;矿业投资;建材、备品备件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目前该公司所属的新疆伽师县伽师铜矿已取得了采矿许可证(证号:C6500002012033120126859),矿区面积为19.3697平方公里,开采方式:地下开采,生产规模:50.00万吨/年,有效期至2029年04月01日。 伽师县铜辉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为非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编号:6531001300024,技术负责人:张小刚,有效期至2025年11月30日 伽师县铜辉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新疆伽师县伽师铜矿民用爆炸物品储存仓库位于伽师县,行政区划属喀什地区伽师县管辖。该公司库区建造有炸药库、雷管库(雷管发放间与雷管库联建)各一栋,设有值班室、技防、防雷、消防配套等设施,配备有警卫人员及守卫犬日夜巡守。 伽师县铜辉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设置有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该公司民用爆炸物品储存仓库库区配备有安全管理人员1人,专门负责民用爆炸物品储存仓库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库区配备有安全员2人,保管员2人,负责民用爆炸物品储存仓库的安全管理工作,另有爆破工程技术人员2人、爆破员5人,从事爆破工作,所有涉爆人员均经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并持证上岗 | |||
安全评价项目 评价结果
| 伽师县铜辉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新疆伽师县伽师铜矿民用爆炸物品储存仓库的*贮存量分别为:工业炸药≤28吨,工业雷管≤50000发。 伽师县铜辉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已执行了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企业管理制度,采纳并落实了本报告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民用爆炸物品储存仓库的安全设施配备齐全,各项安全设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民用爆炸物品工程设计安全标准》(GB50089-2018)、《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治安防范要求》(GA 837-2009)等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及行业有关规定。报告有效期至2028年10月27日止。 综上所述,伽师县铜辉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新疆伽师县伽师铜矿民用爆炸物品储存仓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评价结论为:合格。 | |||
现场勘验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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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项目 其它信息 | 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