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名称 | 北京国泰民康安全技术中心 | 资质证号 | APJ-(京)-020 | |
项目名称 | 广东省民用爆破器材有限公司民用爆炸物品储存设施及安全管理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 报告完成时间 | 2025.11.27 | |
项目所属行业 | 民爆销售单位 | 项目类型 | 现状评价 | |
安全评价过程控制情况 | ||||
安全评价报告 编制过程 | 项目组长 | 技术负责人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
王广君 | 石邵美 | 朱延民 | ||
项目组成员 | 报告编制人 | 报告审核人 | ||
陈秀智、吕娟 | 陈秀智、王广君 | 王勇 | ||
安全评价项目 参与人 | 安全评价师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技术专家 (专业及分工) | |
王广君 1200000000200917 陈秀智 1100000000301972 吕 娟 1500000000302473 王 勇 1800000000200107 朱延民 0800000000103310 石邵美 1500000000100190 | 王 勇 11110103871 石邵美11110103870 王广君420700323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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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项目现场开展工作情况 | 现场勘察人员 | 勘察时间及任务 | ||
王广君、陈秀智 | 2025.11现场检查 | |||
安全评价项目 基本情况介绍 | 广东省民用爆破器材有限公司成立于1992年12月22日,属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朱国杨,注册资本:2000万元,住所:广州市增城区新城大道400号增城低碳总部新城创业中心12号楼701。广东省民用爆破器材有限公司于2025年07月03日取得了《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证》,编号:(粤)MB销许证字-[01],有效期至2028年07月04日,销售许可范围为硝酸铵,核定数量为100吨。 广东省民用爆破器材有限公司硝酸铵库区位于广东省韶关市浈江区犁市镇广东宏大韶化民爆有限公司库区内,硝酸铵库房距东侧零散住户约321m,距东侧居民点约513m;库区200m范围内无高压架空输电线路、铁路线、加油站、变电站、河流航道、风力发电机组等,库区外部安全距离满足标准要求。 硝酸铵库库房设置在广东省韶关市浈江区犁市镇广东宏大韶化民爆有限公司库区内,位于库区东南角,硝酸铵库房北侧布置雨淋阀组间和喷淋水罐。库区周围设有2.5m高的密实围墙。 | |||
安全评价项目 评价结果
| 综上所述,广东省民用爆破器材有限公司民用爆炸物品储存设施安全条件和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现状评价: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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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勘验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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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项目 其它信息 | 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