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名称 | 北京国泰民康安全技术中心 | 资质证号 | APJ-(京)-020 | |
项目名称 | 新疆双吉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和硕县包尔图铜矿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 | 报告完成时间 | 2024.10.14 | |
项目所属行业 | 民爆使用 | 项目类型 | 现状评价 | |
安全评价过程控制情况 | ||||
安全评价报告 编制过程 | 项目组长 | 技术负责人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
李振宇 | 石邵美 | 朱延民 | ||
项目组成员 | 报告编制人 | 报告审核人 | ||
马修利、师红 | 李振宇 | 李永刚 | ||
安全评价项目 参与人 | 安全评价师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技术专家 (专业及分工) | |
李永刚0800000000101274 马修利1100000000203553 李振宇 0800000000203553 师 红 1100000000301912 石邵美1500000000100190 朱延民0800000000103310 | 李永刚:65070036848 马修利:65110113482 石邵美:11110103870 李振宇:65110113483 | / | ||
安全评价项目现场开展工作情况 | 现场勘察人员 | 勘察时间及任务 | ||
李振宇、师红 | 2024.10.10现场检查 | |||
安全评价项目 基本情况介绍 | 新疆双吉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4年07月19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2828763769272X;住所:新疆巴州和硕县包尔图矿区;法人代表:杨洋;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矿产资源(非煤矿山)开采。(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选矿;金属矿石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建筑用石加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该矿山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区原有两间洞室库,现已不具备存储条件。该矿山又处建井期间,由于生产需要,现利用原有库区安全设施设备,储存库采取可移动厢式民用爆炸物品储存柜,以满足为期不超过6个月的民用爆炸物品使用需要。 新疆双吉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与新疆昆仑神爆破工程有限公司签订有爆破服务合同,合同约定该储存库民爆物资釆购的相关手续、运输安全管理、库房的安全管理工作以及民爆物资的发放、退库、出入库数据统计等工作均由新疆昆仑神爆破工程有限公司负责。新疆昆仑神爆破工程有限公司已取得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营业性),证书编号:6500001300244,有效期截止到2026年6月。 该矿山民爆库设置有安全生产管理小组,有相关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公司配备有主要负责人人及安全管理人员,专门负责民用爆炸物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库区配备有安全员1人,保管员2人,负责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的安全管理工作,另有爆破工程技术人员1人、爆破员2人,从事工程爆破工作,所有涉爆人员均经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并持证上岗。 | |||
安全评价项目 评价结果
| 新疆双吉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和硕县包尔图铜矿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评价结论为:合格。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的*贮存量分别为:炸药库≤5吨、雷管库≤1万发。 | |||
现场勘验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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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项目 其它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