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名称 | 北京国泰民康安全技术中心 | 资质证号 | APJ-(京)-020 | |
项目名称 | 葫芦岛市连山区民用爆破器材专营有限责任公司储存设施及安全管理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 报告提交时间 | 2021.10.22 | |
业务范围 | 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 | 项目类别 | 现状 | |
安全评价过程控制情况 | ||||
安全评价报告编制过程 | 项目组长 | 技术负责人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
苏海潮 | 石邵美 | 朱延民 | ||
报告编制人 | 报告审核人 | |||
李 莉、苏海潮 | 彭志钢 | |||
安全评价项目参与人 | 安全评价师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技术专家及技术人员 | |
苏海潮 0800000000205896 陈秀智 S011011000110192000154 李 莉 1100000000301983 彭志钢 1500000000200552 朱延民 0800000000103310 石邵美 1500000000100190 | 石邵美 11110103870 | |||
安全评价项目现场开展工作情况 | 现场勘察人员 | 勘察时间及任务 | ||
苏海潮、李莉 | 2021.7.6现场检查 | |||
安全评价项目简介 | 葫芦岛市连山区民用爆破器材专营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2年07月17日,属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葫芦岛市连山区站前街,法定代表人:李绍军,注册资本:500万元,资产总额1000万元,经营范围:民用爆炸物品销售,2020年销售额150万元。现有员工13名,其中技术人员2名,管理人员3名。其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证编号:(辽)MB销许证字-[44]号。 该民用爆炸物品仓库位于葫芦岛市连山区寺儿堡镇后峪村,占地面积30亩,现有炸药库二座、雷管库一座,库区有消防水池一座、值班室一座。该库区坐北朝东,值班室和库区大门布置在南面,炸药库布置在北面,雷管库布置在南面。1炸药库距2炸药库30米,1炸药库距3雷管库75米,2炸药库距3雷管库30米,各库房距值班室的距离符合标准要求;各库房正面为农田、果园、山林;1号炸药库距西北角最近的建筑物371米,2号炸药库距西北角最近的建筑物397米,1号炸药库距南面最近的建筑物860米,2号炸药库距南面最近的建筑物811米;依据中煤科工集团沈阳设计院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葫芦岛市连山区民用爆破器材专营有限责任公司危险品炸药存放量的复函》,得出:库区西南方向有塔1和塔2两座66KV输电线路塔,1号炸药库与塔1的直线距离为283.93米,与塔2的直线距离为365.94米,2号炸药库与塔1 的直线距离为261.73米,与塔2的直线距离为317.86米。 库区周边规范要求的最小距离内无相应等级的高压架空输电线路、铁路线、加油站、变电站、河流航道、风力发电机组等,库区外部安全距离符合标准要求。 库区四周设置了实体围墙,围墙高度不小于2m,围墙上设防攀爬设施,围墙距库房均大于等于15m;库区设有监控报警、防雷、消防等设施,库区有巡守人员及守卫犬日夜巡守。
| |||
现场勘验照片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