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兰家沟矿业有限公司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08 | 浏览人数:216人

机构名称

北京国泰民康安全技术中心

资质证号

APJ-(京)-020

项目名称

葫芦岛兰家沟矿业有限公司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报告完成时间

2024.12.06

项目所属行业

民爆使用单位

项目类型

现状评价

安全评价过程控制情况

安全评价报告

编制过程

项目组长

技术负责人

过程控制负责人

陈秀智

石邵美

朱延民

项目组成员

报告编制人

报告审核人

李朋飞、吕娟

陈秀智

王勇

安全评价项目

参与人

安全评价师

注册安全工程师

技术专家

(专业及分工)

陈秀智 S011011000110192000154

李朋飞  S011011000110193000075

  1500000000302473

  1800000000200107

朱延民  0800000000103310

石邵美  1500000000100190

  11110103871

石邵美111101038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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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项目现场开展工作情况

现场勘察人员

勘察时间及任务

陈秀智、李朋飞

2024.11现场检查

安全评价项目

基本情况介绍

葫芦岛兰家沟矿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03月05日,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为齐立新,注册资本人民币428万元整,公司住所位于葫芦岛杨家杖子经济开发区白沙路60号。公司经营范围为普通机械加工,矿产品、矿山机械设备及配件销售(特种设备除外),钼矿地下开采(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葫芦岛兰家沟矿业有限公司于2021年12月23日取得《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非营业性),许可证编号为2114001300113,有效期至2024年12月23日。

葫芦岛兰家沟矿业有限公司连山区钢屯镇兰家沟村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区现有安全员3人,保管员3人,爆破员6人,爆破作业工程技术人员2人,已参加主管部门培训,取得了安全资格证书

葫芦岛兰家沟矿业有限公司连山区钢屯镇兰家沟村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位于辽宁省葫芦岛市连山区钢屯镇兰家沟村,库区坐标为经度:120.62855°,纬度:40.88716°。该库区远离市区,经我公司评价人员现场勘查,外部距离情况如下:

1、西侧本企业人员休息室及井口边缘(小于50人),距离102炸药库约235m(规范要求:180m),距离102炸药库约261m(规范要求:180m);

2、南侧企业边缘,距离101炸药库约216m(库区与该企业有自然山体相隔,根据GA838可折减30%,折减后要求距离为210m),距离102炸药库约219m(库区与该企业有自然山体相隔,根据GA838可折减30%,折减后要求距离为210m);

3、库区东南侧其它单位库房围墙边缘,距离101炸药库约247m(库区与该企业有自然山体相隔,根据GA838可折减30%,折减后要求距离为210m),距离102炸药库约221m(库区与该企业有自然山体相隔,根据GA838可折减30%,折减后要求距离为210m);

4、库区西侧约160m有本企业更衣室(活动板房),已停用;

除此外安全距离内无影响库区安全的民居、企业住宅区、公路、铁路、架空电力线路等;库区有简易公路与外相通。

该库区现有炸药库2座,雷管库1座,均为地面库,自东向西依次为102炸药库、101炸药库、103雷管库;其中炸药库核定存药量均为5000kg,雷管库及其发放间核定存药量均为2万发。两炸药库相距约21m;雷管库距离最近的101炸药库约13m;报警值班室位于库区外西侧,距离101炸药库约184m,距离102炸药库约204m,距离103雷管库约169m。四周设置了实体围墙,围墙高度2m,符合安全要求;库区设有防雷、消防等设施,库区有警卫人员及守卫犬日夜巡守。

安全评价项目

评价结果

 

综上所述,葫芦岛兰家沟矿业有限公司连山区钢屯镇兰家沟村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区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处于可控状态,具备投入使用的安全条件,该评价项目结论为:合格(炸药库2栋,核定存药量均为5000kg;雷管库及联建发放间1栋,核定储存量为20000发)。

现场勘验照片

 

 

评价项目

其它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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