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市烟花爆竹有限公司 烟花爆竹储存库改建工程安全预评价报告

发布时间:2024-10-09 | 浏览人数:494人

机构名称

北京国泰民康安全技术中心

资质证号

APJ-(京)-020


项目名称

营口市烟花爆竹有限公司

烟花爆竹储存库改建工程安全预评价报告

报告提交时间

2024.5.11


业务范围

烟花爆竹经营(批发)项目

项目类别

预评价


安全评价过程控制情况


安全评价报告编制过程

项目组长

技术负责人

过程控制负责人


彭志钢

石邵美

朱延民


报告编制人

报告审核人


彭志钢

王广君


安全评价项目参与人

安全评价师

注册安全工程师

技术专家及技术人员


彭志钢1500000000200552

梁桂英1500000000302328

刘利达S011011000110202000099

宋  涛1500000000302560

齐瑞贤1100000000301906

王广君1200000000200917

朱延民0800000000103310

石邵美1500000000100190

王广君42070032386

石邵美11110103870



安全评价项目现场开展工作情况

现场勘察人员

勘察时间及任务


彭志钢、梁桂英

2024.4月现场检查


安全评价项目简介

营口市烟花爆竹有限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孙超,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壹佰零玖万万元整,公司住所为营口市东升路41-21号,经营范围为烟花爆竹、银粉、日用杂品等(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该公司于2022年12月08日取得《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编号为(营)YHPF[2023]064,有效期至2026年1月2日,许可经营范围为烟花类[C、D级(其中组合烟花类成品单筒药量在25g以下),喷花类(C、D级)],爆竹类(C)级。改建烟花爆竹储存仓库库区一处,位于营口市老边区柳树镇小边村。

营口市烟花爆竹有限公司现有烟花爆竹经营企业负责人1名,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人,烟花爆竹储存作业人员5人。涉及危险作业人员均参加了相关部门的安全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其他人员由公司内部培训合格后上岗。

营口市烟花爆竹有限公司烟花爆竹储存库改建工程包括下列内容:

1、原址库区内原有3栋烟花爆竹储存仓库及一座消防水池全部拆除,拟新建4栋烟花爆竹储存仓库及一座消防水池。

2、原有值班室利旧使用。

营口市烟花爆竹有限公司烟花爆竹储存仓库位于营口市老边区柳树镇小边村东南约1km处,库区东侧为企业自有展厅(样品室)、宿舍,展厅南侧为训犬基地,库区南侧、西侧及北侧均为农田。库区内拟建烟花爆竹储存仓库4栋:1#、2#、3#、4#四栋库房,危险等级均为1.3级,储存C、D级烟花爆竹成品。

库区4栋库房建筑面积、建筑结构、危险等级、定量均拟采用同一规格,即每栋库房建筑面积858m2,总核定药量为10000kg,分为2个防火分区,建筑面积分别为429m2、429m2,定量分别为5t、5t。每栋库房内两个防火分区之间隔墙拟采用钢筋混凝土墙体。


安全评价项目

评价结果

营口市烟花爆竹有限公司烟花爆竹储存库改建工程在按照本报告所述的安全对策措施建设、落实后,该项目周边距离、平面布置、安全条件设施等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的要求,本安全评价总结论为:符合安全条件。


现场勘验照片

 


评价项目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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